电动自行车

 

是许多人短途代步的首选

 

可一旦违规停放或充电

 

就可能酿出大祸

 

1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有多危险?

 

电动自行车短路后30秒会出现明火

 

100秒内,燃烧产生的毒气

 

足以使人窒息死亡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一旦进楼入户

 

发生火灾后

 

将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一方面,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毒烟。电动自行车部件多为塑料、橡胶和聚氨酯材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

 

 

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大多采用锂离子电池,一旦失火,燃烧迅速猛烈,3分钟火焰中心部位温度可达1200℃,如果是在室内,室内温度能高达600℃,多数家庭都没有能力和时间进行有效处置。锂电池热失控后,泼水、干粉灭火器和沙土覆盖都难以熄灭。

 

2

 

电动自行车常见起火原因

 

过度充电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过长会导致电池发热、鼓胀甚至爆炸

 

 

线路老化

 

电动自行车使用时间过长,连接线路易老化、松动,引发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一旦电线发生故障,产生的高温易引燃车辆。

 

违规改装

 

电动自行车电池有铅酸电池、锰酸锂电池、磷酸亚铁锂电池等多种类型,这些电池的充电电压各不相同,在改装过程中容易发生混用,从而导致过充现象,易引发起火。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改装?

 

1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发动机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

 

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

 

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4

 

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5

 

加装伞架、车篷

 

6

 

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不管是在充电还是静置状态下都存在爆炸风险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应在指定的

 

电动自行车棚、电池充电柜内进行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有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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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居民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等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

 

单位、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停放、放置以及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第十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六)加强本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并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来 源 | 北京发布 北京消防

 

责 编 | 于会莹

 

审 核 | 白莫菊

 

监 审 | 谭一兵

来源:北京石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