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关于《芜湖•故事》沉浸式实景秀首场活动期间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2026年《芜湖•故事》沉浸式实景秀首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全力维护活动期间空域安全与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活动期间民用无人机及各类“低慢小”航空器禁飞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6年8月28日19时至8月29日24时。
二、禁飞区域
以芜湖市美术馆(位于大镜湖)为圆心(经纬度:E118°38′,N31°33′),半径1公里范围内。
三、禁飞对象
除经依法批准,用于官方拍摄、安全保障、应急救援等合规用途的无人机外,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操控其他民用无人机及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含航模、穿越机、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在上述禁飞区域内实施升空、飞行、穿越等行为。
四、管控措施
禁飞时段内,公安机关将对违规升空、飞行的飞行器,依法采取信号阻断、强制迫降、定点击落等处置措施。对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其中,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规飞行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害的,相关责任人需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五、特殊飞行申请
管控期间,确有应急作业、公务飞行、媒体拍摄等特殊合规飞行需求的单位,必须提前完成UOM平台实名登记,依法办理空域飞行审批手续,并提前向芜湖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提交飞行计划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依规飞行。所有获批飞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时间、路线、范围开展飞行,严禁超范围、超时段飞行。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器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自觉配合空域管控工作,共同筑牢空中安全防线,保障《芜湖•故事》沉浸式实景秀首场活动顺利举行。
特此通告
芜湖市公安局
2026年8月27日
▍来源:平安芜湖
▍编辑:陈轶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