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丁爽)8月28日,ST海王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ST海王及控股股东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决定书》指出,经查,ST海王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披露日,海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本金余额12.56亿元。


公司在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期间,未经审议程序,对外提供2笔财务资助和4笔质押担保,直至2026年4月底才补充审议、披露。公司还存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资助还款情况不实、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进展、融资费用摊销不规范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海王、海王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海王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