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便捷、灵活
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普遍交通工具
但部分骑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存在占用机动车道骑行
随意横穿马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26年1月
火寺路幸福大街路口
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向北行驶时
适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
重型半挂牵引车右前部与
电动自行车左侧相撞
事故造成两车损坏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
此事故中
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时
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通行过程中
也未按规定让行
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
最后一道防护屏障
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头部受伤风险大幅上升
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行经路口,务必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动态,严格遵守让行规定,大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存在视觉盲区,转弯、过路口时一定要慢一点、多观望,避免发生事故。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时刻注意观察周边车辆,做到安全文明驾驶。骑行人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头盔能够在碰撞事故中有效缓冲撞击,降低头部受伤甚至死亡的风险。小小头盔,守护的是生命安全。
路口车流人流复杂,机动车驾驶与非机动车骑行人都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互相礼让,杜绝抢行,共同守住道路安全防线。
记者 康迎节
编辑 张玲玲
案例素材由顺义交通管理支队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