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采访获悉,“梅姨”谢家梅在拐卖过程中负责联络收买人员、确定交易地点等事项。多名儿童被以至少10000元的价格进行贩卖,“梅姨”每次从中获利500元至1000元不等。“梅姨”案受害者钟彬称,谢家梅曾用名有谢家梅、谢丽珍、谢礼娇、谢家妹,化名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