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顺义区消防救援局在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处一起个人伪造公章案件,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此举有力打击震慑了消防领域造假乱象,进一步规范辖区消防安全管理秩序,筑牢安全防线。

 

执法人员在核验辖区某单位提交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时,发现报告上加盖的检测机构印章存在明显异常,与正规公章制式、备案信息不符。为精准固定违法事实、杜绝错判漏判,执法人员立即启动核查流程,通过跨区档案调取、官方备案系统数据比对、档案核验、正规印章样本对照等多重方式全方位核实,最终确认该报告印章并非正规出具,系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伪造,整份《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均为虚假无效文书

 

经查,涉事人员为逃避正规消防检测流程和消防监督管理、缩减经营成本,心存侥幸伪造检测机构印章,套用制作虚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用于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企图以虚假材料蒙混过关

 

该行为严重扰乱消防监管工作秩序,致使单位消防设施真实运行状况无法有效核验,潜藏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给辖区公共安全埋下隐患。

 

 

案件办理过程中。

 

案件核查期间,顺义区消防救援局第一时间全面固定影像、文书、核查记录等相关证据,依法将案件线索及全套涉案材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目前,当事人因伪造印章、提供虚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案件的严厉查处,充分彰显了顺义区坚决整治消防领域违法乱象、从严追责问责的坚定态度。顺义区消防救援局将持续保持消防执法“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排查整治和打击惩处力度,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普法宣传,引导各社会单位深刻认识消防造假行为的严重危害,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从源头遏制消防领域造假乱象,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 李一鸣

 

编辑 丁月

 

图片由顺义区消防救援局提供 

来源:北京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