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妇女:
平安出行关系万家幸福,文明骑行彰显社会风尚。随着绿色出行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非机动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现实中,部分驾乘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导致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频发。2026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彰显职工、青年、女性风采,引领全社会形成文明骑行、安全出行的良好风尚,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主动践行,做文明骑行的“引领者”。全区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妇女要以身作则引领文明骑行新风,将安全出行、文明骑行融入日常、化为自觉,在日常出行、公务活动中严守秩序、礼让行人,以一言一行展现自身良好作风。
二、带头遵规守法,做文明骑行的“示范者”。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头盔,杜绝“带而不戴、戴欠规范”,将“骑乘电动自行车必戴头盔、戴盔必规范”作为行为准则,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展现社会责任与担当。

三、带头宣传引导,做文明骑行的“传播者”。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主动向家人、亲友、同事和身边群众积极宣讲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佩戴头盔的重要意义,引导身边人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养成规范佩戴头盔、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推动全社会形成“骑车必戴盔、戴盔必规范、骑行必守规”的良好风尚。

四、带头监督劝导,做文明骑行的“推动者”。在严格自律的同时,主动担当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员,对身边未佩戴、不规范佩戴头盔及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骑行行为,及时进行友善提醒和耐心劝导,凝聚共建共治合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参与文明出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美好家园,共建共享。让我们即刻行动,从每一次骑行做起,从规范佩戴头盔做起,自觉遵守新规、守法文明骑行,以自身表率带动社会风尚,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区直机关工委
区总工会
团区委
区妇联
2026年9月22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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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