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汇发展”)发布关于诚恳接受行政处罚的公告,披露因产品被检出林可霉素残留超标37.5倍等问题,双汇发展及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4名核心高管合计被罚没约1.29亿元,董事长万宏伟一人被罚3764.62万元。这是国内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处罚到人”制度的典型案例。
自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提出“处罚到人”机制以来,对上市公司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追责对象多为车间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罚金多由企业账户缴纳,损失多由股东分摊。高管大多仅受到行政警告或内部处分,对其缺少有力的个人财产约束。
此次行政处罚直指上市食品公司的顶层治理漏洞与高管履职缺位。过去追责的“上层空转”,导致权责不对等。高管履职代价偏低,容易助长经营上的短视倾向。企业往往将食品安全管控视为成本支出,在业绩目标驱动下,优先将资源用于产能扩张与市场拓展,而供应链管控、制度建设、全链条风险防控等合规性工作被弱化、边缘化。
处罚因双汇产品被检出生猪兽药残留超标而起,但有关部门的监管并未局限于此,而是进一步溯源其系统性治理缺陷。企业未建立规范的“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未按规定配齐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内部质量抽检机制执行缺位,甚至连此前致歉声明也出现关键数据错误。这些问题并非一线操作失误造成,而是核心管理层在风控体系搭建和监督落实上履职不到位,暴露出企业顶层合规管理的松弛。
监管部门对包括其董事长在内的多名高管罚款合计超过5600万元。对高管个人的大额罚款追责,就是要把对食品安全的敬畏和责任穿透企业决策层,以进一步塑造食品上市公司的合规经营约束体系。当高层管理者的个人财产权益真正与企业合规风险挂钩,就必然倒逼一把手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权衡风险,重新排序生产经营要素优先级。企业必须将食品安全从“合规成本”转化为经营底线与核心品牌资产,主动完善其供应商审核、养殖端管控、生产规范、质量追溯等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不只是基层岗位的职责,更是企业核心管理层必须扛在肩上的主体责任。食品龙头企业市场规模大、触达消费者多,对应的公共安全责任与治理标准理应更高。持续深化穿透式监管、压实顶层履职责任,才能从制度层面压缩大型食品企业治理的松懈空间,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如果企业高管只盯营收和产能,忽视风险和安全,企业必定行之不远。双汇企业及高管被罚就是警示。(千龙网发现新商学记者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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