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北京援藏资金引导放大作用,以消费帮扶助力拉萨市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农民牧民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根据《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奖励支持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产业促就业类、消费帮扶类项目(企业),可以申请2026年度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奖励支持。本次申报项目的数据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奖励支持;同一个法人单位,每年持续发挥作用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可以按年度连续进行申请。具体包括:

 

(一)产业促就业类。在北京市对口支援的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尼木县和当雄县投资兴办符合拉萨市“十五五”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助力乡村振兴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项目总投资在150万元以上(含)或年销售额在150万元以上(含),带动拉萨市本地户籍人口就业不少于20人;出资人应是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企业或北京市户籍自然人;设立的法人单位或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产业政策、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二)消费帮扶类。注册地在北京市或者北京市对口支援的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尼木县和当雄县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帮扶销售拉萨扶贫产品、高原特色产品,有效促进拉萨市产业发展、农牧民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京藏两地交往交流交融,且在申报期内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含)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流程

 

各申报主体向本单位所属县区有关单位递交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

 

城关区由区发改委接收,联系人:王现龙 16601668812;

 

堆龙德庆区由区商务局接收,联系人:韩振义 16601668812;

 

尼木县由县发改委接收,联系人:王漪橹  13810345897;

 

当雄县由县发改委接收,联系人:英瑞鹏  13810946622。

 

三、评审程序

 

两区两县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建议并在项目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上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0月26日17:00前,报送至北京援藏指挥部项目管理部(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西路36号2楼项目管理部)。

 

北京援藏指挥部按照《办法》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对拟奖励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欢迎各单位积极申报!

 

附件:附件1:《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京援拉指通〔2024〕1号).pdf

 

附件2:项目申请报告模板(产业促就业类).docx

 

附件3:项目申请报告模板(消费帮扶类).docx

 

北京援藏指挥部     

 

2026年10月21日    

 

供稿:项目管理部

 

编辑:吕   娟

 

校对:韩贵宾

 

审核:周   凯

 

来源:北京援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