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安排,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扣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采用简易体例,不分章节,共32条,标志着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当前我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截至2025年末,我市常住人口达到646.6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41.04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到21.81%,高于全省18.87%的平均水平,预计到2038年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受养老服务政策、生活习俗等因素影响,全市90%以上的老年人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完善服务设施,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但与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的深刻变化引发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依然存在政府、社会和家庭责任边界不清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要素保障不够充足,服务供给不够优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迫切需要以法治方式破解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明确各方责任、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条例》突出家庭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老年人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义务,关心老年人身心健康。同时,注重把家庭责任与政府支持、社会服务衔接起来,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支持家庭更好承担照护责任,推动形成家庭尽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坚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进一步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分工,推动民政、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医疗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通过厘清部门责任边界、健全工作机制,着力避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注重发挥村(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依托作用,明确村(社区)应当协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记、需求调查、走访关爱等工作,支持利用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助餐、助浴等服务,积极组织志愿服务和邻里互助,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身边、周边、床边集聚,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加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下一步,遵义将持续加强《条例》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覆盖面;指导主管部门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条例规定的重要举措、重大改革落地见效;加强人大监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推动《遵义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以法治力量守护最美“夕阳红”。
来源:遵义发布
编辑:何新丨编审:伍韵 胡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