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方怡君)11月27日,记者从北京市教委官网获悉,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方案》(以下称《方案》),将对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


《方案》的督导评价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学校治理、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实践育人、办学成效和特色工作等七个方面,涉及22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涵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个方面。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学校(教育机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修订)的通知》(京教督〔2014〕4号)同时废止。记者对比发现,《方案》新增了实践育人等一级指标。


据了解,一级评价指标实践育人包含实践课程、实践活动两个方面。要求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发展纲要》,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注重开发探索符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的内容与方式;有效落实活动育人;积极开展科技教育。


《方案》要求,每4年为一周期,须完成一轮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北京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区政府考核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


综合督导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制定了相应的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编辑 郭圆宇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