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山西汾阳村民宋桂青被指控犯伪造身份证罪一案再审作出判决。吕梁中院维持原判,其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此前,宋桂青自称其上访时为不被抢走家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制了家人的身份证。汾阳市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主任王翰东称,宋桂青的案子与信访相关,认为宋桂青案是错案。宋桂青表示除非改判无罪,否则将继续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