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 实习生 王瑞琪)根据陕西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将于明天上午(1月8日)开庭审理。

发生在2018年除夕的张扣扣复仇案曾经引发社会关注。根据起诉书显示,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张扣扣母亲汪秀萍被当时17岁的王正军伤害致死。1996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8年春节前夕,时年35岁的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在家过年,便先后购买、准备好帽子、口罩等工具伺机报复。2018年2月15日(除夕),张扣扣看到王正军及其哥哥王校军与其亲戚一行十余人上山祭祖,便戴上事先准备的帽子、口罩进行伪装,携带单刃刀玩具枪等尾随王正军等人,行至村道时,趁王正军等人不备,张扣扣先持单刃刀对王正军进行捅刺,期间王校军摔进路边沟渠,张扣扣跳进沟渠继续对王小军进行捅刺,随后进入王正军父亲王自新家院中,持刀对王自新进行捅刺,直至王自新倒地不动。

张扣扣返回家中,拿上事先准备好的一把菜刀和装有汽油的红酒、啤酒瓶各一个,来到王校军的小轿车旁,用菜刀把小轿车窗玻璃砍碎,并点燃两个酒瓶扔进车内,致该车后部燃烧严重受损,随后张扣扣逃离现场,下午1点左右,经120检查,三名被害人均已死亡。同年2月17日,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方认为,张扣扣为泄愤报复,持单刃刀捅刺被害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该以故意杀人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汉中中院通报,该院定于2019年1月8日在该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汉中中院通报。    微博截图


新京报记者 王巍 实习生 王瑞琪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