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2月1日报道,2016年,王先生进入江苏昆山某机电公司担任业务主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如果年底前离职,就不能享受年终奖金。王先生在2017年12月中旬,遭公司辞退没拿到当年年终奖,随后将公司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判该公司支付王先生解除合同赔偿金、“13薪”、业绩奖及加班费合计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