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研究生收费首次纳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教育部网站昨天公布了教育部等七部委制定的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称,将逐步削减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研究生收费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

  计划内研究生禁收学费

  根据七部委制定的实施方案,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实施方案规定,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幼儿园禁收赞助费支教费

  幼儿园以开办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的名义额外收费,曾让家长不堪重负。依照这份方案,幼儿园(所)严禁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依照今年的教育乱收费治理实施方案,各地要按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幼儿园还需公示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完善备案程序,并加强分类管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也应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方案提出,明年秋季学期开始,每所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将从现在的最多30%削减到20%,并要求各地加大高中教育的政府投入,逐步取消高中招收择校生。这七部委承诺,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