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过DNA检验等手段抓获此3人;现场5暴徒砍人致31死141伤,4暴徒被当场击毙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中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3名罪犯执行死刑。

  综合中新网等报道 2013年12月以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纠集他人形成恐怖组织,指挥该组织成员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广东、河南、甘肃等地进行暴力恐怖犯罪准备,并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

  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省红河州沙甸被捕,拒不供述其组织成员将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犯罪。

  同年3月1日晚,帕提古丽·托合提等5人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因抗拒抓捕,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4人被当场击毙。

  该案案发40余小时后,警方通过DNA检验等手段抓获了逃跑的3名暴徒。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共8人,6男2女)组织、策划和实施犯罪过程查清。

  昆明市中院于2014年9月12日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艾海提、托合尼亚孜、买买提3人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判托合提无期徒刑,同时剥夺4人政治权利终身。

  同年10月31日,云南省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 回顾

  女犯羁押前怀孕不适用死刑

  短短25分钟,暴徒何以能够砍死砍伤172人?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这些暴徒极其凶残,可能受过专门训练,遇难者几乎都是一刀致命。此外,昆明火车站人员密集,暴徒突然疯狂行凶,人们猝不及防,在狭窄空间内躲避不开。

  昆明火车站3月1日暴力事件中,一名蒙面女暴徒(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捕的视频曝光。

  这段视频由当时在场的一名目击者拍摄。在这段全长只有49秒的画面中,清晰地记录了特警抓捕女暴徒的过程。

  该名女暴徒在特警赶来后,仍然拒绝放下武器,而是在广场上逃窜,激烈反抗,围捕的特警开枪击中其肩胛处,该名女暴徒倒地。随后,多名身穿防暴背心的特警,用长一米六左右的警棍制服了趴在地上的该名女暴徒。画面还显示,就在女暴徒被捕处不远的位置,还有两名被击毙暴徒的尸体。

  该案审判过程中,昆明市中院曾发通告,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鉴于其在羁押时已怀孕,属于依法不适用死刑的情形,不应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