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来临前,中国重启特赦制度。  什么?特赦?你没有听错。  特赦,是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减轻刑罚的制度,也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制度。  作为一个古老词汇,在中国历史上,大赦、特赦、曲赦、别赦、减等、赎罪等大大小小的赦免有上千次。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进行了7次特赦。除了1959年的第一次特赦是既对战争罪犯,又对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以外,其余六次特赦都是只对战争罪犯实行。  这7次特赦中,被放出的大多为“战犯”,其中不乏有曾在抗战中立功的名将,如杜聿明、王耀武、宋希濂、廖耀湘等。被特赦后,他们大多进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进行历史研究和史料撰写。  特赦的实行可是有严密的程序的。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特赦令,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检察院予以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予以执行。具体落实是各省份的中、高级人民法院,他们负责排查满足特赦的人员有哪些,具体数量有多少,予以公布。  阿短:从上次特赦到现在,整整40年过去了,为什么挑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的日子重启“特赦”制度呢?  阿长:事实上,看这次特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