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此前,曾被媒体曝出“售假”的考拉网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发文媒体诉至法院,海淀法院今日一审判决两家媒体构成共同侵权,共赔偿考拉网50万元并赔礼道歉。

  此前,《中国经营报》发表《跨境电商命门凸显

  网易考拉现自营危机》的新闻报道,称“网易考拉又陷入售假漩涡”,新浪网全文转载并更改标题直指“网易考拉现售假危机”,“网易考拉”的运营主体网易雷火公司起诉《中国经营报》社、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誉权。

  11月4日,海淀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认定中经报社与新浪互联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判令两被告向网易雷火公司公开赔礼道歉,中经报社赔偿网易雷火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含合理支出),新浪互联公司赔偿网易雷火公司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含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