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后“老赖”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火车票将受到限制,使其出行全面受限。

  近日,最高法与公安部加强合作,在双方前期对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进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与身份证号码的自动绑定,阻却了“老赖”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的通道。

  2014年6月18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同年7月1日,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航信购票系统购买飞机票。2015年8月2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的限制,全面禁止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出行。

  但是,由于执行法院一般只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只能根据执行法院提供的“老赖”身份证号码限制其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而实际生活中,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进行购票的情况常有发生,有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识别和拦截,导致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为了堵住这一漏洞,2016年11月14日,网络查询出入境证照的功能上线运行,实现了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的信息共享。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系统功能,利用出入境证照网络查询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进行自动查询并与身份证号码自动绑定,而后推送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

  12月1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推送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正式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