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1月20日下午,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苏瑞豪置业有限公司、顾明、汪有恒与上诉人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被上诉人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

  记者了解到,本案是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也是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第三巡回法庭组成由最高法副院长兼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审判长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就本案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了意见。在法庭主持下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本案庭审前,合议庭已两次召集各方当事人举行庭前会议,明确上诉主张和答辩意见,固定争议焦点问题。在庭审时,合议庭集中精力就当事人仍存在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审查,直奔主题。

  为节约庭审时间,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合议庭还决定对本案庭审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合并进行,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于2016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设在江苏省南京市,所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等五个省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案件数位居各巡回法庭之首,且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多。自挂牌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069人次,登记案件1322件,立案1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