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作为新兴的旅游景点项目,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2月15日下午,北京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宋宇在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大会上表示,正协同市安委会研究商讨确定景区内此类玻璃建筑的监管主体责任;在相关管理措施出台前,北京市停建此类旅游项目。

  明确监管措施前停建玻璃栈道

  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大会2月15日下午召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宋宇在部署2017年旅游安全工作时提出,要加强对玻璃栈道等新鲜项目的安全管理。

  宋宇说,随着旅游行业的发展,新兴旅游项目在不断增多,尤其是高空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需要依法加强监管责任。比如玻璃栈道、玻璃桥、玻璃景观平台等,作为新生事物,游人趋之若鹜,但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从目前的管理情况看,政府专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还不明确。

  就此,宋宇主任一方面要求有玻璃栈道这类项目的景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另一方面他也提出,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确定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宋宇提醒参加会议的企业,要按照市安委会相关要求,在玻璃栈道的安全管理措施出台之前,相关企业要停止建设这类旅游设施。他要求各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

  相关管理措施预计年内出台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安全与应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北京市各大景区现有玻璃桥、玻璃平台等建筑十几处。不过,这些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各区的旅游景区在建设之际,并未在市旅游发展委备案。

  究其原因,是监管主体责任不明。他介绍,在景区内建楼的监管主体是明确的,但是,景区里建设的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等监管主体并不明确。另外,也缺乏相关的行业标准。在玻璃栈道类设施的监管上,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无行业标准,全国20个省区市共有250多条玻璃栈道,但无一省份明确了行业标准、监管主体。

  这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降低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平台的安全风险,北京市旅游发展委一方面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隐患排查,阴雨天进行安全检查,严格采取游客限流等措施;另一方面也在积极联合市安监局等部门,共同研究,以确定相关委办局的职责,如建委、规划、勘测、园林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预计相关的管理措施在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