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戴轩)今年以来,我国网络传销大案要案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天(8月18日)下午,记者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工商部门将加强早期监控,及时铲除传销行为,探索建立传销举报查实奖励制度。
8月17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召开。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当前网络传销猖獗,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早期监控,及时铲除传销行为,探索建立传销举报查实奖励制度,准确研判定性各种传销新模式新行为,实现精准打击。
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6125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罚没金额5.01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26件、1520人。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指出,今年以来,网络传销大案要案频发,部分案件还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传销活动主要体现出三个特点。首先,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且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其次,以网络为载体,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再次,网络传销涉众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网络传销的形成演变一般分为策划宣传期、扩展蔓延期、投机回报期、资金断裂期四个阶段。
王江平表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两个重点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一是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二是以传销为手段的金融欺诈活动。为此,要加强网络监测,努力成为传销情报、信息搜集的主渠道;当传销还处于策划宣传期的时候,就要适时干预,打好“抓早打小”的主动仗;要成为传销违法行为联防联控的主推手,主动推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机制;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王江平还表示,要做好规范、引导和监管直销工作。规范直销企业的网络经营行为,严禁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违法行为;督促直销企业落实好退换货制度,营造良好的直销市场环境;并加强对直销企业经销商问题的研究,严厉查处经销商违法行为。
今年8月下旬开始,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各地打击线上线下传销活动情况和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