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8月24日,徐玉玉案中“另案处理”的黑客杜天禹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记者注意到,该案当庭宣判,杜天禹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名获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过植入木马等方式,非法侵入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窃取2016年山东省高考考生个人信息64万余条,并对外出售牟利。
其中,杜天禹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向陈文辉(另案处理)出售上述信息10万余条,获利14100余元。陈文辉等人使用所购的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拨打诈骗电话1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20余万元,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天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杜天禹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表示无异议。
记者注意到,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5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被害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即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