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江苏昆山警方通报“街头砍人案”称,公安机关据侦查查明,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认为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于海明夺刀捅刺与追赶属于连续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认定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案件撤销。当地检方称,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