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今日(4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市纳溪区白节镇一男子熊某醉酒后因3元快递取件费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带至派出所后又推搡、辱骂民警并砸坏询问室玻璃,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新京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熊某醉酒后,到镇上某快递门店取包裹,对方告诉他要收取3元/件的取件费。熊某认为不合理,双方发生口角。借助酒精的作用,熊某砸坏快递门市部分物品。

 

被民警带至派出所后,熊某多次以要喝水和上厕所为由,想借机离开,均被民警阻止。熊某抓住民警衣服推搡、辱骂,抢民警执法记录仪,民警受轻微伤。熊某还抢夺执法记录仪,并用执法记录仪将派出所询问室玻璃窗砸坏,后民警将其约束至酒醒。

 

目前,熊某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新京报记者 倪兆中  编辑 王洪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