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小米发邮件称,因国际部员工汪凌鸣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被拘留五日。汪凌鸣遭小米辞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内容是“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汪凌鸣今年1月被任命为小米非洲地区部负责人。目前小米尚未决定谁来接手非洲地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