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今日(7月2日)通报,日前,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天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审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张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1995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张杰利用担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