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今日(10月28日)晚间,曲靖市公安局针对20岁女孩阿寒(化名)坠楼重伤案作出复核决定,认为该案件未达到立案标准,不予立案。阿寒姐姐表示,家属不服上述决定,将向检察机关申请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警方复核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岁的阿寒(化名)日前从云南曲靖一宾馆4楼坠下,导致全身多处骨折住院。阿寒姐姐称,事发前李某池曾遭其男友的2个男性朋友拖拽上楼,随后遭掌掴、辱骂。

 

10月24日晚,曲靖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资料、走访调查等工作,依据规定,于8月26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8月30日,阿寒亲属向沾益分局提出复议申请,沾益分局经复议,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9月29日,阿寒亲属向曲靖市公安局提出复核申请。曲靖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正在依法开展复核,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复核决定并适时公布。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阿寒姐姐处获悉,警方复核认为阿寒跳楼一事未达到立案标准,不予立案。

 

其提供的曲靖市公安局刑事复核决定书中显示,警方认为阿寒跳楼一事,经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未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原刑事复议决定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并无不当,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复议决定。

 

阿寒姐姐表示,家属对这一决定不服,将向检察机关申请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