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量外购扇贝再加工一事,12月17日,深交所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关注函,要求就相关事件进行核查并做出说明。


全文如下:


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近日,有媒体刊载《“獐子岛”扇贝,撒谎了》的报道,称由于本地捕捞难以满足生产需求,你公司大量外购扇贝再加工,且存在亏钱转运的情况。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做出说明:


1、根据报道,记者从你公司内部员工及知情人士处获悉,你公司产品很多是“外来贝”,购自日本、韩国,加工后以你公司的名义出售。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说明是否存在外购扇贝再加工转卖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具体的业务模式以及最近两年又一期该类销售额占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2)请结合你公司扇贝捕捞量及销售量,说明你公司在经历扇贝大比例死亡后,存货能否满足正常需求。


2、根据报道,记者发现你公司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扇贝产品部分标明捕捞自“大连獐子岛海域”或“黄海”,部分未标明捕捞海域。另外,有渔业资深人士表示,里面扇贝肉明显是拼接的。请对你公司扇贝产品进行全面自查,说明相关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行业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3、根据报道,虾夷扇贝的养殖方式主要包括浮筏养殖和底播增殖两种,你公司自产自销的是浮筏养殖虾夷扇贝。请结合你公司养殖与外购扇贝的具体方式,说明底播虾夷扇贝受灾与计提存货减值的真实性。


4、请你公司对上述报道的全部内容进行核查,说明是否属实,以及是否存在需予以进一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在2019年1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彭启航

来源:深交所
原标题: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