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31日,商务部官网发布消息称,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实施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称: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法实施和配套法规制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制定配套法规,确保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制定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研究修改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于2019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23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和外商投资法同步施行。


编辑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