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民政部官网3月9日发布通知,将采用“专属保险+关爱补助”的方式,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开展关爱保障行动。


专属保险对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龄介于18周岁至70周岁,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志愿者还应当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由保险公司负责甄别鉴定理赔资料和发放赔付款项。


关爱补助对象是2020年3月15日之前已确诊的感染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或者身故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当地地市级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中国慈善联合会审核同意后将补助款项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通知要求,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尽量在3月10日前领取专属保险,避免出现专属保险与关爱补助之间的空档期。要引导关爱保障对象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坚持诚实守信,不伪造、虚构事实。


民政部强调,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等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培训,不具备安全防护条件的,不得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