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南郑州,“吴春红投毒案”当事人吴春红改判无罪,当庭释放。2004年11月,河南省民权县两个孩子先后中毒,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为“毒鼠强”中毒。吴春红被认定为嫌疑人,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