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应悦)4月23日,在北京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介绍,今年1月15日开始,北京法院启动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以电子诉讼为例,北京法院在线立案42774件,在线庭审案件53832件,在线送达134158件。


靳学军介绍,此次改革试点围绕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五个方面展开。


当前,在线诉讼已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司法需求,尤其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在线司法需求进一步扩大。


改革试点明确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允许当事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生效标准,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截至目前,北京法院已建立起包含3000余名律师在内的电子送达地址库。


此外,改革试点将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范围。将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基准提高至人民币5万元以下。对于标的额在人民币5万至10万元的案件,允许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同时将需要公告送达的简单民事案件纳入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新京报记者 应悦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