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天津市人社局官网消息,15日,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天津高校对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3000元。


一、发放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


(二)毕业前户籍地为湖北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此前已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予以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各院校可结合实际制定补贴申请的具体要求。


各院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


各院校应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补贴拨付


中天人力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同意,于2020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编辑 杨利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