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20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百万代言违约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女车主本人未出现,由律师代为出庭。庭审焦点围绕协议是否有效、学校是否有办学资质等问题展开,未当庭宣判。

 

驰女车主薛女士与学校方委托人陈天哲合影。 受访者供图


双方围绕三个焦点展开辩论

 

2019年6月,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邀请西安奔驰女车主薛女士以直播形式帮助招生宣传,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显示,学校方支付薛女士推广费用100万元(税后),按12个月平均付给薛女士。陈天哲称,协议签署后,薛女士未履行合约。随后学校方将薛女士诉至法庭,索赔364万余元。

 

5月20日庭审结束后,陈天哲告诉记者,双方主要围绕三个焦点展开辩论。首先就协议是否有效这一问题上,薛女士认为,学校方委托人签署协议时使用的是笔名陈天哲,而非其本名陈刚。陈天哲辩称,虽自己使用了笔名,但双方签署的协议上有学校的盖章,因此协议应合法有效。

 

其次,陈天哲称薛女士在签完协议后便想毁约。薛女士此前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签署合作协议后,她了解到该校“发不了学历证书”。她多次要求校方拿出相关资质,但校方一直以“在办”推托,因此没有为该校进行宣传。

 

而就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的是否具有办学资质问题,陈天哲称,学校早已办理相关许可证。他在此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提供一份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民办学校教学许可证。

 

庭前调解中女车主提出反诉

 

在2019年11月的庭前调解阶段,薛女士提出要反诉以陈天哲为代表的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

 

据陈天哲提供的反诉状内容显示,薛女士认为,学校方利用她进行炒作,且因学校虚假宣传导致她个人被骗签署协议,因此要求撤销双方签署的协议,并要求学校赔偿她损失费200万元。

 

对此,陈天哲表示,在今日庭审中他宣读了辩护意见,认为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诚信履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经过近5个小时的庭审,本案一审于今日13时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编辑 康佳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