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卢通)江西上犹上访者陈裕咸之死案一审判决后,家属认为“量刑畸轻”,于今日(6月20日)提出抗诉申请。此前,陈裕咸案12名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于6月9日分别获刑3年至14年不等。

 

受害人家属提交的《刑事抗诉申请书》。 受访者供图


家属否认“谅解”被告人


一审判决书披露,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牛力亲属代牛力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陈裕咸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万元,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陈裕咸亲属表示不再追究牛力等12名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撤回附带民事部分的起诉。此外,受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牛力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依法对牛力从轻处罚”。


受害人家属对上述“谅解”及请求从轻处罚一说表示否认。陈裕咸长子陈维树解释,一审开庭之前,他们确实收到牛力家属的36万赔偿,并承诺就此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不再追讨赔偿。但至今从未向法庭请求从轻判罚牛力。


陈维树表示,家属此前确实表达过可“谅解”牛力,前提是牛力家属积极赔偿及牛力本人表示认罪悔罪,两者缺一不可。在达成调解协议时,一审尚未开庭,家属无从了解牛力本人认罪态度。


一审开庭后,综合牛力本人在一审庭审中的辩解及态度,他们认为其未表现出悔罪。对此,家属及律师当庭表示,对被告人牛力不予原谅,请求法院依法对牛力加重处罚,并在其服刑期间禁止减刑。

 

此外,家属认为苏日力格等人在不同地点多次殴打、捆绑陈裕咸,且其在较长时间内“反复殴打、折磨”,手段极其残忍,一审判决存在“量刑畸轻”情况。就此,家属于今日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寄送了《刑事抗诉申请书》及意见明细。

 

12被告最高获刑14年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6月初,江西省上犹县61岁的陈裕咸因一起尘封十余年的伪劣种子案进京上访。其间,陈裕咸在北京丰台、大兴等地多辆车内遭截访人员的恐吓、拘禁、捆绑和殴打,直至送医时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8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陈裕咸符合他人用钝性外力反复多次作用于头颈部、躯干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北京警方迅速将截访公司负责人牛力在内的12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获。此后,牛力等12人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案件于2018年5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今年6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书显示,牛力等12名被告人均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牛力、苏日力格、牛铁光因系恶势力团伙成员,被从重处罚。牛力、苏日力格获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陈云、郭林鋆获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张盼获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张法辉、李鑫星、牛铁光获刑6年;张立阳、陈家全获刑3年6个月;于雪彬、康瑞超获刑3年。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