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浙江在线报道,浙江一房产公司的10名销售人员在卖房过程中,向客户索取高额“茶水费”。少则十几万,多则累计达400余万元,且已形成团队分工协作,造成多人上当受骗。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10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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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人员索取48万“茶水费” 卖房:构成受贿罪获刑
2020-08-17 20:36
编辑:郑明杉
8月16日,浙江在线报道,浙江一房产公司的10名销售人员在卖房过程中,向客户索取高额“茶水费”。少则十几万,多则累计达400余万元,且已形成团队分工协作,造成多人上当受骗。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10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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