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连花清瘟药品热销之后,相关产品也蹭热度借机炒作。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嗨品贸易店通过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并发布对新冠病毒“有效”等信息,涉嫌仿冒混淆,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相关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坚持从严从快,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一批涉嫌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


2022年12月14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秀洲区高照街道嗨品贸易店通过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并发布“【连花清温茶】后疫情时代必须要拥有它!”“再也不担心中招的问题啦!”“【连花清瘟】清热解毒、中药温补、科学验证确实有效”等宣传信息。


据查,涉案“连花清温茶”为普通食品,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无任何关联。该店共进货3000盒,案发时已售1650盒。执法人员对剩余1350盒予以查扣,涉案货值共计22000元。


经查明,该店建有9个微信营销群,自12月12日起,在微信群中发布上述宣传信息,并配有涉案产品图片及视频,发布3轮次共计27次,受众2463人次。该店利用大量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其宣传用语引用“连花清瘟”名称及功效,实施了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不能提供其宣传信息的科学结论、权威报告等合法依据。该店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2023年1月3日,秀洲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