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林子)近日,位于江苏省的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世硕”)一名工作人员粗暴发工作证一事持续发酵。相关视频显示,该男子发员工证件时随手扔在地下,员工需弯腰拾起。

 

9月7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独家获悉,昆山世硕与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硕上海”)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而昌硕上海曾因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等原因受到大量行政处罚,目前面临劳动合同纠纷类的法律诉讼。

 

企查查显示,昌硕上海成立于2004年9月21日,注册资本高达3.08亿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天宝。公司的唯一股东为PROTEK GLOBAL HOLDINGS LTD,持股比例100%。

 

不过,昌硕上海官网介绍,公司母公司为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硕”)。据介绍,和硕发家于台湾,主要从事高科技电子产品的生产,结合EMS与ODM产业,成为新兴之DMS (设计整合服务制造)企业。

 

记者注意到,昌硕上海因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举例来看,决定文书号为20171502132号的处罚中,处罚结果为: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200元的标准处罚,合计526人罚款105200元。


 

决定文书号为20151502397号的处罚中,处罚结果为:给予单位警告,责令十五天内改正的行政处罚,并按每人4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合计688人共计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275200元)。

 

决定文书号为20151501644号处罚中,处罚结果为:给予该单位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并按受侵害劳动者每名300元标准处以罚款,共计741名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叁佰元整(222300元)。

 

记者统计发现,在6次罚款中,昌硕上海因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合计被罚款金额已经超过百万元,达到101.51万元。

 

此外,记者注意到,昌硕上海目前涉及多起诉讼,案由包括劳动争议。

 

其中,案号为(2020)苏05民终7878号民事案件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开庭时间为9月7日上午10时。

 

而案号为(2020)苏05民终4914、4915号的民事案件,判决时间为8月24日。

 

裁判文书网显示,这起案件的一审法院查明,刘红宾于2016年6月29日由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转入世硕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6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基本工资为1970元/月,双方确认以前述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

 

2019年6月26日,世硕公司通过短信向刘红宾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向其告知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一审另查明,2018年5月2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刘红宾共计平时加班544.5小时、双休加班460小时及法定节假日加班24小时。

 

一审法院判决,世硕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红宾加班工资20876.29元;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林子 编辑 徐超 赵泽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