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9日,据韩媒报道,韩国艺人朴有天方面表示,将于明年1月之前支付给起诉其性侵的受害人A某赔偿金5000万韩元(约30万元人民币),加上12%的利息共计5600万韩元(约33万元人民币)。>>>因拒不履行赔偿行为,朴有天接受监察审判



朴有天于2016年在首尔江南区娱乐场所及自己家中涉嫌性暴力,被四名女性起诉,但最终被判无罪。随后朴有天以诬告、损害名誉权等起诉了其中主张他性暴力的女性A某,虽然A某被判无罪,但却于2018年12月向朴有天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法院最终于去年9月判处朴有天支付A某5000万元韩元,但朴有天并未支付赔偿金,A某在去年12月对朴有天提出了财产明示申请。


A某的辩护律师日前在接受韩媒采访中表示,朴有天将于12月末到明年1月末,分两次支付共计56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金,“这一年多他在海外举行见面会,出版写真集,但一直没有支付赔偿金,原本计划提起刑事诉讼,但目前对方提交了偿还计划书。”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