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11月9日,精华制药对外公告称,因在业绩快报、预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9年年报数额差距较大,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精华制药主营业务为传统中成药制剂、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化工医药中间体、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生物制药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10月28日披露的三季报中,精华制药预计2019年度的净利润为-2.25亿元至-1.55亿元;2020年2月29日,精华制药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6亿元;2020年4月29日,精华制药2019年年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最终为-3.94亿元。与业绩快报、预报披露的数额差距超过亿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精华制药201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此举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精华制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