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子扬)作为一家生产椰汁与罐头的企业,欢乐家如今被“喝”上了资本市场。日前,欢乐家通过了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不过欢乐家此前的收购过程也引发关注,被质疑曾涉及“抽屉协议”。

 

梳理欢乐家的招股说明书不难发现,伴随着欢乐家发展壮大的客户中,武汉市小雨点贸易有限公司常年占据其客户排行榜首位。欢乐家表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经销商网络,与主要经销商合作多年,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根据招股说明书,2017年-2019年,小雨点贸易一直是欢乐家的首席合作伙伴,连续3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724.21万元、4688.11万元、4731.12万元。同时,保定市北方利华糖酒有限公司也在该方面稳居第二位。

 

但小雨点贸易、北方利华跟欢乐家的关系,并不止于此。根据欢乐家招股书,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欢乐家完成了对湖北欢乐家、武汉欢乐家、山东欢乐家和深圳众兴利华4家公司的全资收购,实现了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众兴利华一共有13名股东,其中包括两位名叫夏仕友(占5%股份)、黎利(占4%股份)的股东,而根据天眼查信息,小雨点贸易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名字也叫“夏仕友”,北方利华的法定代表人名为“黎利”。

 

2016年3月28日,深圳众兴利华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全体股东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欢乐家。2017年5月20日,深圳众兴利华原全体股东与欢乐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调整深圳众兴利华股东之一星联星投资和欢乐家之间股权转让的对价。根据协议,星联星投资和欢乐家之间股权转让的对价为900万元,其他股东分别以1元的对价各自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对于该项交易,业内也有声音质疑,若上述“夏仕友”“黎利”都是同一人,当时作为众兴利华的第三和第四大股东,为何同意以1元价格将其股份转让给欢乐家;二人以1元转让股份时,是否与欢乐家或其实控人另签过“抽屉协议”?

 

沈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股权披露的信息来看,这些1元转让股份的投资者应该都是欢乐家的供应商或销售商,因为他们身处天南地北、相互关联的概率较低,所以这一上市前的收购很大可能是为了清理一些上下游之前形成的关联关系,以免披露在追溯3年的财务信息中影响上市,才会出现1元象征性价格收购。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李严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