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11月25日,鲁抗医药发布公告,因一起涉及近4.84亿元的土地收回事项未披露,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郭琴、总经理彭欣、董秘田立新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证监局”)发出的警示函。

 

2018年1月24日,鲁抗医药与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济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拟收回鲁抗医药北厂区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土地,补偿费用合计4.84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4.72%。对于该重大事件,鲁抗医药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8年2月26日方才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对此,山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鲁抗医药及郭琴、彭欣、田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鲁抗医药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