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2月26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1年第4期)》显示,三批次鹿龟酒(配制酒)酒精度不合格。对此,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并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通告显示,在此次抽检中,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金日医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针对经营环节核查处置。对于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上海金日医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产品的行为,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取证顺利,且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和产品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60元,罚款65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赵琳 图片 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