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  吴列进


新京报讯(记者 王春蕊)从消费者在平台购物强买搭售的消费产品,到商家入驻电商平台被迫“二选一”,再到大数据杀熟……这些涉嫌互联网平台垄断的现象,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广泛关注。

 

“反垄断指南”出台,为行政监管提供了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去年提交了一份《关于打破电商垄断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

 

在建议中,吴列进提到互联网平台实施的垄断行为阻碍技术创新发展,降低经济运行效率。


针对互联网平台垄断现象,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今年2月正式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吴列进认为,虽然《指南》是一个指导性监管文件,不如法律具有较强约束力,但是它指明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方向,具有很深远的意义。

 

《指南》为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提升了科学性,有助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透明度;有利于平台经营者、平台类经营者等各类市场主体深化反垄断的理解和认识,有效预防和降低法律风险,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吴列进指出,加强对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监管,对消费者和市场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吴列进表示,一方面,加强互联网反垄断监管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为实体经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加强互联网反垄断监管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营造良好的氛围,符合国家提出“围绕改善民生拓展需求,促进消费与投资有效结合,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所做的监管保障。

 

强化反垄断立法、执法是下一步互联网监管重点

 

自《指南》征求意见公布以来,国内首例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又获得了立案。吴列进认为,这说明国家有关方面对于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非常关注和重视,并且说明,不论是从目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和监管现状来看,还是从全球大的监管环境与趋势来看,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势在必行。而从司法层面来看,这对《指南》的适用性是一个检验,为今后类似案例,甚至反垄断法的修订提供了很好的司法借鉴。

 

但是,《指南》仍属于指导性文件,强化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立法、执法依然是下一步互联网监管重点。因此,吴列进提出两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建议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在修订案中更加明确互联网垄断的构成要件、特征、法律责任等,更有力地规范具有优势地位的互联网平台的经营行为,为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加大加强反垄断执法,对网络零售平台垄断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责令停止相关垄断违法行为。

 

针对未来互联网领域的监管,吴列进认为,一方面,要加强科学有效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要根据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状况、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强化竞争分析和法律论证,不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增强反垄断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另一方面,强监管也要兼顾市场的活力,在做好监管同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动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校对:李立军   编辑: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