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据媒体报道,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私家车共享出租引发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2019年4月25日,戴某通过某共享租车平台将自有的一辆兰博基尼租给了王某。次日,王某驾驶该车与路边绿化带发生碰撞,被认定负全责。虽然戴某先前已投保,但遭保险公司拒赔。于是,他两次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此类情形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应由戴某自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