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3月2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请家长选择有资质正规培训机构,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但近期也发现,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

 

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

 

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关于“预付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家长,“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另外,家长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