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孙宝祥、曹大岭决定逮捕。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宝祥决定逮捕


日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宝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宝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大岭决定逮捕


日前,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大岭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曹大岭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林玮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孙宝祥、曹大岭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