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4月9日,国家文物局网站发布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的通知。


通知称,近年来,山寨文物成为一些地方吸引眼球、招揽游客的方式,部分项目涉嫌丑化、异化文物,误导公众历史文化认知,造成不良文化影响,引发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


要站在捍卫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山寨文物造成资源浪费、讹传历史文化、破坏自然与文化风貌等负面影响,旗帜鲜明反对滥建山寨我国和外国文物,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历史古迹。


要严管严控增量,坚决刹住滥建山寨文物之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管理,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未经批准不得在原址重建;对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中单体文物的复制,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引导旅游景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尊重历史文化,规范宣传营销内容,推动旅游景区健康有序发展。


各地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守土尽责,发现问题敢于发声,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及时叫停可能造成丑化、异化文物的项目,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之风。


编辑 许腾飞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