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 实习生 何宇)5月31日上午10时许,山东“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的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

 

于欢向新京报记者表示,31日,是他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的日子,他和妈妈苏银霞、姐姐于家乐三人提前一天到达山东省监狱门口等待父亲走出监狱

 

于欢称,家中至今还有未偿还的债务,他和家人会信守承诺,努力偿还债务,“从监狱出来之后不代表没有债务了,我们家仍会尽自己最大努力来补偿。错了的事情必须承认,该承担的责任也需要承担起来。”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414日,苏银霞在工厂接待室被高利贷催债人员侮辱,目睹母亲受辱的于欢持水果刀刺向了讨债者,致使一人死亡,三人受伤。20172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5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811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于西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于家乐、苏银霞等人三到四年有期徒刑不等。

 

 

编辑 刘倩

校对 吴兴发